2005年8月1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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屡破奇案的现代宋慈
走近“神探”林文录
本报记者 蔡亮/文 陈立波/摄

  电视剧《大宋提刑官》让全国观众记住了那位世界法医鼻祖宋慈。在浙江金华,也有一位破案如神的“宋慈”,他就是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、副主任法医师林文录。
    “我不比任何人聪明,只是工作年头多一点,经验丰富一点,自认为还不算个懒惰的人。工作还比较认真,比较负责。”面对省公安厅授予的刑侦专家的称号,这位老法医哈哈一笑。
    
    想悬壶济世却成了法医
    1980年,林文录从金华卫生学校毕业,在家等待分配。当时的他本想去乡下当一名悬壶济世的医生,为老百姓看看病。可两个月后,他接到通知去金华地区公安处报道,工作是法医。“我那时候连法医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,反正要求我去我就去了。”林文录就这样懵懵懂懂地走进了法医学的领域。
    林文录第一次进行尸体解剖时,他犯恶心了。“虽然以前在学校里也解剖过不少尸体,但那些都是标本。第一次面对血淋淋的尸体,感觉还是不一样,出现了反应。”不过最终他还是克服了本能反应,顺利完成了作为法医的第一次正式尸检。
    “我当时想,法医就是要面对尸体的,时间长了就习惯了。”这一“习惯”就习惯了26年。
    
    “老祖宗”宋慈是偶像
    中央电视台前些日子热播的《大宋提刑官》着实“勾引”了林文录很久。“我很想看啊!可是工作太忙了,就是没时间,从来没完整地看完一个故事。”
    林文录说,他最崇敬的人就是《大宋提刑官》里的主角、法医的“老祖宗”宋慈。而且他对宋慈相当了解,“有关宋慈的书我大都看过”。
    在林文录的笔记本上和授课本上,完整地抄录了宋慈著的《洗冤集录》的序言,他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:每念狱情之事,多起于发端之差,定验之误,皆源于历试之浅。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冤假错案基本上都是因为缺乏理论和实践所造成的。法医一定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决不能单凭常识“来判断案情。”他举例说,《洗冤集录》中对吊死之人有非常形象的描述:眼合唇开,手握齿露。“通常人们总认为吊死的人最显著的特征是舌头伸出来。但宋慈却没有提到这一点所谓的‘常识’。他是根据常年实践积累的经验作出正确的总结。”
    一次,磐安县发生一起命案。死者是一名女性,身上的棉毛衫上翻,嘴里塞着毛巾,头颈上有一处致命刀伤,浑身都是血迹,尸体就躺在死者家的楼下。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,死者的丈夫作为重大嫌疑人接受了审讯。可林文录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后提出了不同的观点:这是一起自杀案。
    林文录作出了解释:首先,头颈的创伤虽大,但死者是能够自行割出的;口中的毛巾是死者为了自杀时掩盖喊疼的声音,说明死者自杀决心大;而尸体在自家楼下说明死者当时尚未死亡,因此跳楼而下,故身上还有摔伤痕迹;更重要的是,死者所住的楼层一平台处的栏杆内没有发现血迹,栏杆外侧则有血迹,栏杆下方的墙壁上还有柱状血迹,这说明当时这里是一个静现场。而且,栏杆上还发现了与死者所穿棉毛衫材料相同的纤维。
    侦查人员根据林文录的判断,在楼下的猪棚里发现了一把菜刀。经过侦查,办案人员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线索,却了解到死者以前就因与人姘居被发现而深感内疚,实施过自杀。最终,此案被认定为自杀案件,死者家属也没有任何异议。
    “这就是实践得出的结果。没有深入的调查,就有可能造成一起错案。”林文录说。
    
    真凶逃不过鹰眼
    法医不仅要通过检验避免冤假错案,更要揪出幕后的真凶。“不能放过每一个疑点。”林文录总是这样强调。
    1987年7月4日,金华某村附近的一条水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,旁边还有一辆自行车。警方发布消息后不久,附近住户徐某前来认尸,称这是他妻子。徐某说,他妻子是凌晨3点多从家里出发到城里环卫所上班,肯定是骑车的时候不慎跌入水沟而死。
    徐某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,也与现场的一些情况相吻合。侦查人员打算将此案作为意外死亡处理,尸体也由徐某领走送到了火葬场。
    对于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,林文录却认为尚有疑点。“死者被发现是早晨7点,徐某却说死者出门时间是凌晨3点,中间隔了4小时。这肯定有问题!”经过对死者家人的思想工作,林文录被允许进行尸检。检验结果表明,死者被发现时已全身僵硬,且颈部有扼痕,身上有多处片状表皮脱落。“颈部扼痕表明被人掐过,片状表皮脱落,极有可能是电流伤。”几大疑点让办案人员茅塞顿开,立即对嫌疑人、死者的丈夫徐某进行调查,最终发现这是一起杀妻后伪装现场的凶杀案。
    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,让林文录在刑侦工作中如虎添翼。1999年7月,永康市和武义县两个村子的村民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冲突,其中一名李姓村民死亡。经检验,李某腿上中的一刀系致命伤。后虽查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刀,却因刀上的血迹全被雨水冲走而无法确定为物证。林文录等人通过显微技术、化学检测技术等科技手段,最终在刀上发现一根极其微小的纤维与死者创口处的纤维相同,最终定案。
    
    从不满足的刑侦专家
    从事法医和刑侦工作26年,林文录破案无数,其中包括不少重大疑难案件。可他却始终不满足,经常总结经验教
    训,力图让工作更加完美。
    “大错就算没有,但小错不可能不犯。”林文录回忆说,一次他参与查办兰溪的一件投毒案。犯罪嫌疑人虽然确定了,但始终找不到证据。林文录经过反复调查,终于打开了突破口,并且提交了找到的“证据”。
    然而,犯罪嫌疑人最终交代案情时,却让林文录傻眼了。原来,嫌疑人交代说,给被害人吃的是下了毒鼠强的炒米粉,而林文录提交的证据却是被害人胃里的西瓜。由于被害人尸检后,相关的样本已经被销毁,无法进行复检。此案虽然最后通过其他途经破案,但这个教训却让林文录刻骨铭心。为此他特意提出,今后法医鉴定时,凡是小孩、精神病患者、服毒致死者的胃部样本,检验完毕后必须保存一部分。最后,林文录把自己多年来总结的经验教训编订成文,提交给金华市公安局,而这份宝贵的资料也成为《金华市公安机关尸体检验鉴定工作细则》的主要内容。
    常年面对尸体、恶臭、鲜血,林文录坦言他也曾打算离开这一行,但最终还是没付诸行动。“刑事侦查的三大支柱是信息、情报和技术。而技术的三大支柱是痕迹、法医和照相,任何人身伤害案都离不开法医。我干这行都这么久了,哪还能离得开。”他有些陶醉地说,其实法医这行让他很有成就感。“只要我的工作对侦查破案有帮助,对社会有贡献,这就是我最大的乐趣。”